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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里的“部委办局”都有啥区别?(转自澎湃网:用于学术研究)

发布者:湖北行政复议研究院发布时间:2018-04-05浏览次数:209

中新网客户端3月13日电,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亮相,部、委、局、总局、办公室,这些国务院的机构名称你能分清吗?

本文图均为 张舰元 制图

了解国务院机构,首先要把一个机构的名称读明白。


先说机构名称的开头。在国务院的机构中,有的名称开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如这次拟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有的开头是“国家”,如国家体育总局,有的开头却是“中国”,如中国气象局等。

“名称的开头”,其实是个外行的说法,规范的说法是“区域名”。国务院的机构名称,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区域或层级关系、矢名、格级名,分别规定了机构的管理服务范围层级、隶属关系、工作内容以及级别规格等。

以此次改革拟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它的区域名,表明它的管理范围和隶属关系;“自然资源”是它的矢名,表明工作内容;“部”是它的格级名,表明了它的级别规格。

说完了开头,我们接着了解名称最后的部、委、总局、局、办公室等不同格级名的区别。

国务院机构分为办公厅、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议事协调机构 。这其中,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

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名称分别叫“部、委、行、署”,除中国人民银行外,开头都冠“中华人民共和国”。这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既是国别概念,也是区域概念。

这其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拟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个委员会的名称还要冠“国家”,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相应的“委员会”进行区分。

而名称为“部、署”的组成部门,不存在与地方政府相应机构混淆的问题,无需再冠“国家”。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机构名称中冠“国家”还是历史惯例,从建国初期开始,其前身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名称中就一直冠有“国家”。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直属机构中,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务院参事室外,其他机构名称大都是“国家ⅩⅩ(总)局”,对外交往中可在名称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这些机构名称中冠“国家”,也是为了与地方政府相应机构进行区分。譬如,此次机构改革拟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主要是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目前,国务院办事机构,除国务院研究室外,名称均是“国务院ⅩⅩ办公室”。对外交往时也可在名称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职能情况不同,就目前设置看,名称有“局”、“委员会”、“社”、“院”、“中心”等,大多数冠“中国”,也有冠“国务院”、“国家”等。

此外,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除中国民用航空局外,名称均是“国家ⅩⅩ局”。对外交往时也可在名称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