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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超四成

发布者:湖北行政复议研究院发布时间:2019-04-12浏览次数:190

本文转自“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微信公众号201949日文。

  

2018年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68.4%的案件当事人没有选择行政复议,直接寻求司法救济。32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2018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在当年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有34%的案件又进入行政诉讼程序,这表明,行政复议公信力今后还需要不断提高。

生态环境行政应诉案件同比增长54.6%

2018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7万件,办结22.4万件。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执法重心继续向基层下移,执法重点继续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后移,行政复议案件分布也出现相应转移。

特别是营商环境重点领域行政争议明显下降,例如,工商领域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下降38.3%,物价领域下降33.4%,交通运输领域下降28.9%,质检领域下降19.5%,商务领域下降11.7%,税务领域下降10.5%

而与之相反的是,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出现了较大幅增长。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特别是中央部署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随着执法覆盖面的扩大和执法数量、频率的加大,2018年,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42.4%,行政应诉案件同比增长54.6%

再一个增幅明显的是基层政府,自2014年以来,以县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乡镇政府等基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年均增幅10.7%2018年以基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占案件受理总数的55.3%

司法部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纠错率达18.7%

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是最高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最终裁决,是人民群众和企业依法救济自身权益的最终渠道之一。2018年,司法部办理的国务院裁决案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大多数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办理非常慎重。

司法部坚持“复议为民”,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2536件,其中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国务院裁决案件522件;坚持“刀刃向内”,办理的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纠错率达18.7%;坚持“源头预防”,制发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意见书43份,约谈有关方面26次,使行政复议长出了倒逼依法行政的“牙齿”。此外,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3.5万件,败诉率约14.7%

为稳妥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司法部去年还派出38个工作组赴20个省区市和国务院部门实地核查证据,严把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特别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加大审查力度。

例如在裁决维持某合法的环评批复的同时,针对申请人提出的涉案项目在施工中产生积水,影响村民出行和耕作的问题,司法部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对这一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将群众合法权益落到了实处。



【文章来源】:本文原刊载于《中国环境报》

【作者简介】:王玮,中国环境报社法治部记者,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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